1、在组织部领导下,履行组织科工作职能。
2、根据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有关组织工作的要求,提出实施意见,经党委审批后,认真贯彻落实。
3、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4、督促落实学校党委《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加强调查研究,有的放矢地搞好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
5、配合党校办公室搞好入党积极分子集中教育培训。
6、做好党内统计、组织政审、组织关系接转、来人来函政审、党员数据库维护、宣传报道以及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7、做好校级、市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和先进基层党组织的评选表彰工作。
8、做好年度基层党组织和本部门党内学习资料的征订、领取、发送等工作。
9、认真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