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党总支(支部):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交接转递和组织关系接转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教育工作
1、开展一项主题教育活动。各党总支(支部)要在毕业生党员中开展“为党旗添彩,为母校增光”活动。要求他们在离校前,更加自觉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毕业生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毕业生离校工作;要求他们走上工作岗位后,再接再厉,继续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以优异的工作成绩为母校增光。
2、过好一次组织生活。以支部为单位,在毕业生党员离校前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要内容建议如下:第一,学习党章,牢记党的性质、宗旨、基本路线和奋斗目标,增强党员使命感和履行党员义务的自觉性;对照党员标准,查找自己存在的不足,明确今后的努力方向。第二,对党员进行爱校教育,要求党员在离校期间严格遵守学校有关规定,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做文明离校的表率。
3、重温一次入党誓词。各党总支(支部)要组织毕业生党员参加新党员入党宣誓活动。面对党旗,重温入党誓词,激发其入党时的思想激情和奋斗追求,始终铭记入党誓言,鞭策和激励自己恪守承诺,自觉奉献,不断进取,奋斗终身。
二、做好毕业生党员离校前的管理工作
1、对于离校前预备期满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要及时讨论其转正问题,各党总支(支部)要及时履行审查审批和备案程序,不得延误。
2、对于离校前尚未到期转正的毕业生预备党员,所在党支部应认真填写《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说明其在被批准为预备党员时的优缺点,在校预备期期间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以作为接收单位党组织考察、转正的依据。
3、做好毕业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的归档工作。各党总支(支部)要指定专人负责,确保档案材料完整。在档案材料的整理归档和转移过程中,要办理登记和交接手续,负责人或经手人签字,与毕业生档案一并转移。
各党总支(支部)应将毕业生党员的综合材料、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团组织入党推荐表、政审材料、《入党志愿书》、入党誓词、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转正申请书等,装入发展党员专用档案袋,贴好封条加盖党总支(支部)章;应将入党积极分子在校表现情况形成综合材料,连同入党申请书、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实簿、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等一并归入本人档案,便于接收单位党组织对入党积极分子的考察培养;对于在校期间递交过入党申请书,但尚未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包括原为入党积极分子,后因故调整)的毕业生,也应将他们的入党申请书等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三、做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要求,自2007年元月1日启用新样式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原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终止使用。
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是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各党总支(支部)要高度重视组织关系转移工作,在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的同时,须在组织部规定的时间内(见附表1),办理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并要求毕业生党员妥善保管、携带自己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特别是一定要在有效期内及时办理接转手续。学校不再保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
毕业生党员,已经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及时转移到所去单位党组织;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应将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党组织,也可随同档案转移到县以上政府人事(劳动)部门所属的人才(劳动)服务机构党组织。考取潍坊学院专升本或留在潍坊学院工作的毕业生党员,不必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但仍需填写《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
各党总支(支部)要认真填好《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一式二份,一份留存备查,一份报组织部组织科(附电子版)。
注:本通知及表格可从党委组织部网页“工作动态”栏下载
附:
1、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间安排表
2、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情况一览表
2007年5月15日
附件1
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移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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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
单 位 |
地 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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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9日 |
上午 |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外国语学院 |
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412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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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 |
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412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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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 |
上午 |
物理与电子科学系、化学化工系 |
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412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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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生物工程学院、美术学院 |
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412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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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1日 |
上午 |
音乐系、体育系、远程教育学院 |
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412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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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机电工程学院、信息与控制工程学院 |
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412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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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2日 |
上午 |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经济管理学院 |
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412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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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
法学院、教育与科学技术系 |
组织部组织科(行政楼412房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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